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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物交付
买卖合同的交付方式,主要有: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拟制交付、占有改定等。现实中,比较常见的是现实交付,即直接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或者买受人指定交付地点与货物的运输方式,运输方式一般采取送货上门、自行提货、代办托运等。需要注意的是,交付是货物风险转移、所有权转移的主要标志。一般地,交付前,货物毁损、灭失等,损失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货物毁损、灭失等,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二、货款给付
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主要有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其它方式、特殊的付款方式等。其他方式,体现在实际销售工作中,主要包括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两种。特殊的付款方式,主要包括采用其他债务抵消、易货交易等。
另外,付款时间将按照如下方法确定:有约定的付款时间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来履行;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价款的支付时间。合同双方可以按合同有关条款来确定付款时间,一般地,标的物交付有期限的,其期限推定为货款交付的时间。因此,如果合同中有货物交付期限,也可以推定为货款的付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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