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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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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准备工作
添加日期:2014-4-6   阅读次数:
    聘请律师代理之前,当事人要做的准备工作是将自己所有的有关案情材料整理出来,让律师能够了解案情,当事人必须向律师如实陈述案情,不得隐瞒、夸大或缩小,既要如实讲清自己有利的一面,也要如实陈述自己不利的一面,这样就可以使律师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依法进行辩护或者代理。对于自己不便查找的有关证人或其他证据材料,可以将有关情况提供给律师,由律师帮助调查取证。

    律师法第三十五条 律师自行调差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律师法第三十二条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专业人士,同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作为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不应提出一些无理或不合法的要求。对于提出无理或非法要求的当事人,律师可以拒绝接受聘请。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接辩护或代理。

    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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