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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买卖风险大
添加日期:2021-2-20 19:49:19   阅读次数:

来源:互联网

  “小产权房”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约定俗成的称谓,并非法律上的概念,它是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通俗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小产权房买卖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风险

  若购买的是在建产权房,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若相关部门整顿小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能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因此,购房人极可能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另,购房后如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故其很可能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是微乎其微的。

  二、法律风险

  乡产权房具备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其并非商品房,故法律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乡产权房并不适用,人民法院也不能依据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乡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因此很难得到很好的保护。

  由于乡产权房不受法律认可,无法在房管部门备案,亦不在政府机构监管范围内,因此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如遇到一些房屋质量问题、公共设施维护问题,购房者的救济途径其实非常有限。

  三、开发建设的监管同样存在缺位

  目前,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还无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同样存在缺位。乡产权房的开发一般得不到银行贷款支持,开发过程中其大量的开发资金没有政府和银行进行监管,主要依靠开发商自律进行完成,一旦开发单位的资金或其它环节出现问题,此开发项目极可能变成烂尾工程。

  四、购买后也不能办理过户

  由于所购乡产权房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没有得到国家房地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手续,购买后也不能办理过户,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很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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